|
实例二:转龙镇以“权地分离、整村流转”实施农村“股田制”改革
转龙镇也是我县最早探索“股田制”改革,并且具有鲜明特色的乡镇之一。与祝新村不同的是,转龙镇搞“股田制”改革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镇内大面积的桑园为发展蚕桑产业和桑下种养业提供了有利条件。大桥村是首先探索“股田制”改革的村,2005年8月,大桥村农户按照“依托龙头企业、发展专合组织、促进规模经营、壮大集体经济”的发展思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与四川龙腾茧丝绸公司共同成立了“大桥村蚕桑专业合作社”,实施“村企合一”发展模式。全村620户2066亩宜桑土地全部入股合作社发展蚕桑产业,并引进经营20亩以上蚕桑土地的业主27个。为了进一步开发利用桑园空地,2007年大桥村又引进金福公司合作成立了“转龙桑园生态家禽养殖合作社”,共同发展“桑园鸡”产业。2007年底,大桥蚕桑专业合作社和生态家禽养殖合作社盈利超过180万元,大桥村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
现在,蚕桑产业和桑下种养业前景看好,吸引了许多企业到转龙镇考察,具备了土地整村流转的条件。转龙镇总结大桥村经验,提出了实施土地“大集中”,组建统一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推动农业产业化企业整村流转土地的思路。鼓励、支持和引导龙腾、金福、东鑫公司等农业产业化企业对大桥、神仙桥、桑园三个村970余户农户,共计4000余亩土地实施整村流转。同时更新了土地入股方式,采取 “确权不确地”的方法搞改革。其做法是:首先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土地经营管理法人,由合作社对村、社农民进行登记,同时对村(社)所有的土地(包括耕地、非耕地、山地、林地)进行测量并对村民公示,再由合作社按人均面积核实量化到人,每人享有一股并享受同等的土地分配收益,合作社颁发土地股权证,具体的土地田块不再分配到人。自颁发股权证起,每5年调整一次,期间股权总量保持不变,不随成员的生老病死或其他改变而调整。通过分离农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无论承包土地与否,人人都享有土地经营的股份收益,避免了改革中农民收益分配失衡的矛盾。再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各企业合作,发展“种养并举、桑禽互补”的立体农业,桑叶养蚕,桑园林地放养小家禽,种植蔬菜、药材等,提高土地综合效益,土地股份合作社预计年收益可达380万元,人均增收1500元以上。
实例三:栖贤乡三学寺村以“股田制”改革促进山区土地集中
栖贤乡地处成都平原东北与龙泉山脉中段交接处,山区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75%以上,是典型的山区乡镇。三学寺村又是栖贤乡典型的山区村,由于海拔高,土壤瘠薄,地势不平整,农业效益低下,该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土地撂荒严重。为了有效利用土地,乡党委政府决定在三学寺村招商引入业主,发展适宜山区种植的柜桉、速生杨等经济林木。2007年,三学寺村按照“股田制”方式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土地合作社,引导其将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长期股权,变分散的土地资源为联合的投资股本加盟业主。通过这种方式,该村已集中土地2446亩。农户成为公司的股东和员工,与业主一起合作开发林地,并按照农户3成、业主7成的比例分配利润,预计人均增收可达600元。通过“股田制”改革,使务工的农户土地得到利用,保障了其利益,实现了农户收入多元化,同时也克服了产业发展规模偏小、资金不足等问题。
二、实行农村“股田制”改革的作用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是在坚持农村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离”,农户以承包权(使用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行使土地经营权的现代农业经营形式。是农户以土地权属为纽带,促使土地集中规模经营,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生产,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村土地综合利用效益的模式。通过这种模式,促进农村土地资源资本化,从而实现农业经营体制的转变。实行“股田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作者:金堂县统筹城乡工作委员会)
|
中国社会观察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转载本站文章,需标明来源:中国社会观察网。 2、本站部分知识来源网络,感谢原创者和原录入者。本网转载的资料及图片,其版权均由原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拥有。本网不负责由转载内容造成的所有责任。网站所有信息仅供参考,本站转载其文只是出于传播知识的目的,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浏览者在使用前请进一步核实。对未经核实造成的任何损失,本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有版权、内容及其他任何异议,请在30日内联系zbs@fsttcn.com |
[责任编辑:王雪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