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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诅咒”走不出利益怪圈
记者已掌握的证据显示,当年一起从农行临汾尧星分理处贷款的粮食企业,除“涧河桥多种经营站”和“综合服务楼”外,还有“卫村多种经营站”与“大苏多种经营站”,两家贷款总额43万余元。
“改制开始不久,卫村、大苏两家就把贷款连本带息交给局里了。”郭青俊言之凿凿。
“这次改制最奇怪的地方,就是局里和每一家粮站都采取单独对话,各家改制是个什么情况,相互间都不清楚。”虽然没亲眼看到两家交款的证据,但郭的逆向推理足以让人信服,“因为它们两家很快就顺利改制了,假如他们一样顶着干,肯定跟我们一个下场。”
但郭青俊得到内部消息,它们四家企业拖欠本息总共300多万,区粮食局领导跟农行方面私下协商,归还银行60万元之后,剩下的钱极有可能不了了之。
此后几经周折,郭青俊终于拿到了农行临汾尧星分理处一份2007年2月6日《关于临汾市尧都区粮食局涧河桥多种经营站等四家企业拖欠银行贷款的处理意见》(以下简称“处理意见”),内容写明,2006年12月20日,尧都区粮食局向中国农行临汾尧星分理处提交《减免原多种经营企业在农行贷款本金和利息的申请》,分理处向上级行请示后,同意由尧都区粮食购销企业改制领导组协调,尧都区粮食局具体承担落实解决四家企业拖欠贷款和拖欠利息的问题。
具体解决方案是,涧河桥多种经营站贷款本金93.50万元,解决归还本息28万元,涧河桥综合服务楼贷款本金56.79万元,解决归还本息20万元,卫村多种经营站贷款本金18.55万元,解决归还本息5万元,大苏多种经营站贷款本金24.89万元,解决归还本息7万元,此次一次性共计归还本息60万元整。
“望在接到处理意见后5日内履行归还。”《处理意见》最后留下一个让人难以捉摸的语句,“今后四家企业如有财产,农业银行仍保留粮食局(四家企业)的追偿权。”
2月8日,区粮食局将60万元打进尧星分理处的帐户。
这愈加印证了郭青俊的猜测。他认为农行所谓的“保留追偿权”,就如同象征性的“保留起诉权”一样,最后都将不了了之。因此,粮食局抢着“子债父偿”,暗里跟农行做个了断,然后以“粮字第七条”作杀手锏,威逼粮站交出237万。如此一来,刨去60万元的垫支,177万元将被粮食局轻轻巧巧地收入乾坤袋。
短短两天之内,粮食局从哪里筹措一笔60万元的巨款呢?
“羊毛出在羊身上!”郭青俊再次语出惊人,“当初一起贷款的企业事实上有五家,另一家贷款本息共计10余万元,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在处理意见中出现”。
按照郭青俊的说法,卫村、大苏及另外一家贷款本息加起来将近70万元,全部交回局里后,局里却一直未还给农行;直到2007年1月,涧河桥职工上访至省信访局后,局里自知理亏,慌忙找农行协商,归还了60万为其开脱。
“还给银行的60万元,就出自那三家企业交回的70万元。”郭青俊说。
涧河桥粮改的恩恩怨怨,至此全部浮出水面。那么,作为其中关键人物的区粮食局长侯少栋,对于此次粮改将会作出何样的解释?
记者前往区粮食局求证此事,但局长办公室空无一人。该局办公室主任郭建红接待了记者,郭主任声称自己并非本单位法人,因此无权公布企业改制的相关文件和内容。郭建议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并告诉记者,他会马上给局长汇报,当天下午6点之前,局长会跟记者见上一面做出具体答复。
然而,几天过去了,侯局长的答复有如泥牛入海音信全无,记者其后多次登门造访,却始终未能睹其一面;记者拨打该侯局长的手机,但语音提示“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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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联动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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